感謝各位車主粉絲們於HINO Facebook粉絲專頁熱情參與【尋找城市中奔馳的GRANVIA/HIACE】互動活動。恭喜以下60位參與活動的幸運粉絲,本次獎項有星巴克飲品券+HINO獨家限量杯墊共50名幸運得主以及TOYOTA GRANVIA 3小時包車券共10名幸運得主。恭喜幸運得獎者,中獎名單公布如下:
星巴克飲品券+HINO獨家限量杯墊(共50名)
編號 | 中獎人 Facebook名稱 |
1 | 葉凌偉 |
2 | Amos Chen |
3 | GD Car |
4 | Mimi Chen |
5 | 陳嘉君 |
6 | 蔡耀賢 |
7 | 陳泊錦 |
8 | 林瑋毅 |
9 | Licheng Lin |
10 | 卓家欣 |
11 | 徐志銘 |
12 | 葉玉渠 |
13 | 花漓澄 |
14 | Martin Kao |
15 | 林永昌 |
16 | 邱雪華 |
17 | 林承偉 |
18 | Chen Chen Liu |
19 | 林婉琪 |
20 | 游裕松 |
21 | Yuesian Lin |
22 | Poting Li |
23 | 林湘晶 |
24 | 陳怡蓁 |
25 | 李文進 |
26 | 賴育信 |
27 | 李環吟 |
28 | Winny Huang |
29 | 李先承 |
30 | 簡宏義 |
31 | 高藝元 |
32 | 許星星 |
33 | Yo Yu Chen |
34 | 楊朋成 |
35 | 郭斯文 |
36 | Alley Wei |
37 | 林文斌 |
38 | 陳志明 |
39 | 簡寶源 |
40 | 許竣毅 |
41 | Jerry Wang |
42 | Chixi Hsu |
43 | Stephanie Lin |
44 | 劉大明 |
45 | Violet Lin |
46 | Tzu-Fu Peng |
47 | 郭進財 |
48 | 張家郡 |
49 | Allen |
50 | 賴傳村 |
TOYOTA GRANVIA 3小時包車券(共10名)
編號 | 中獎人 Facebook名稱 |
1 | Eris Lin |
2 | Buns Sunny |
3 | Tommy Hsu |
4 | 顏俊華 |
5 | Robert Lin |
6 | Katherine Chen |
7 | 何式偉 |
8 | 許文全 |
9 | 賴瑋薪 |
10 | 沈憶昕 |
中獎人於2021/2/9 (二)前私訊HINO Taiwan Facebook粉絲專頁,我們也將同步FB私訊上述中獎者,請中獎者提供指定資料:包含真實姓名、連絡電話、收件地址,若無法聯繫或指定資料錯誤、不完整,至獎品無法送達,則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以上領獎相關訊息,若有任何疑問,歡迎透過本公司顧客服務中心免費服務專線0800-522-567與我們聯絡。
※ 注意事項:
1. 本活動為和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主辦 (以下簡稱「主辦單位」),參與本活動者,即視為同意接受本活動之活動辦法、注意事項及個人資料告知事項等之規範,如有任何違反之情事,主辦單位得取消其中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行使法律追訴權。
2. 本活動僅限於設籍於台灣、金門、澎湖、馬祖地區之中華民國國民參加,獎品將以郵局掛號寄送,寄送地址亦僅限於台灣、金門、澎湖、馬祖地區。主辦單位及其經銷商(長源汽車、蘭揚汽車、東部汽車)、供應商員工恕無活動參與之資格。
3. 參加者保證提供主辦單位之作品為參加者本人作品,絕無抄襲、仿冒或頂替之行為,亦無任何侵害第三人權益之情事。若涉及著作權、肖像權或其他侵權、違法事宜,一經發現或經他人檢舉屬實,主辦單位將取消該作品之參加資格;若為中獎作品,則取消中獎資格,且中獎者應繳回已領之獎項(如無法繳回者將追繳獎項價值之金額),獎項不予遞補。如涉有爭議、違法或致損害其他第三人或主辦單位時,均由參加者負一切法律與賠償責任,與主辦單位無關。
4. 參加者同意所有參加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屬主辦單位所有,包含且不限主辦單位得將參加作品為重製、公開播送、公開傳輸、改作、散布、公開展示、發行、公開發表等利用,且參加者不得向主辦單位要求任何報酬。參加者亦同意不向主辦單位行使或主張著作人格權及肖像權。
5. 上傳本活動之照片皆不得涉有誹謗、侮辱、具威脅性、攻擊性、不雅、猥褻、不實、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或其他不法之內容,若有違反者,主辦單位得不經通知立即刪除圖片,並取消參加本活動資格。
6. 本活動限一帳號留言參加一次,重複留言也以一則計,中獎名單公布後,中獎者須於主辦單位指定期限(2021/2/9)前以Facebook私訊HINO Taiwan官方粉絲專頁提供真實姓名、聯絡電話、收件地址資料。
7. 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資料均為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資料,如有不實、資料不全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參加及中獎資格;如因填寫或提出之資料有錯誤致主辦單位無法通知其中獎訊息或逾期不提出時,或所提出之資料雖正確,主辦單位仍無法聯繫上參加者時,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且視為其放棄獎品資格。如有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第三人,參加者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
8. 參加者若以惡意之電腦程式、違反法律及其他不正當或違反活動公平性之方式,混淆或影響活動結果者,一經主辦單位發現或經第三人檢舉,主辦單位除得立即取消其參與本活動資格外,若該活動參與者已受領獎品,主辦單位得追回獎品,若獎品有任何滅失或無法繳回者,中獎者並應按市價賠償。參加者對於因違反相關規定所產生之一切法律責任,應自行負擔。
9. 獎項詳細內容與規格、顏色以實物為準,獎項均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活動及贈品等細節之權利,獎品一經寄出後,如有遺失、盜領、損毀等情事發生,主辦單位不負補發之責,中獎者同意主辦單位對所有因使用或領取獎項之後果無須負責,且不負任何擔保責任。
10.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若達新台幣1,000元以上,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故得獎者需提供身份證影本(未成年人應提供戶口名簿及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之身分證影本)且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方可領獎;若主辦單位依稅法規定須扣繳應扣繳稅額者,得獎者應依主辦單位指示預先繳交獎項之應扣繳稅額,由主辦單位扣繳,年度報稅時並須計入個人所得,故得獎者於得獎後須將稅款給付主辦單位後方可領獎,且在申報所得稅時仍需計入計算。以上稅法規定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其他未盡事宜,悉依中華民國稅法相關規定辦理。。
11. 參加者同意所留存或產生之任何參與本活動的資料或記錄,皆以主辦單位之電腦系統與時間紀錄為主。本活動如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與本活動者所登錄之資料有遺失、錯誤或毀損所導致資料無效之情況,主辦單位及其活動小組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與得獎者亦不得異議。
12. 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活動及獎品、審查參加者及得獎者資格等之權利,並保留隨時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與調整活動內容、活動辦法、注意事項、獎品及領獎方式等相關細節之權利,無須作事前通知,亦有權對本活動之所有事宜作出補充、解釋或裁決;如有前述修改,將公告於Facebook官方帳號或官網,不另做通知。
13. 活動贈品—星巴克飲品券使用說明:
(1) 本券為商品兌換券,憑券可至指定之星巴克門市,兌換任乙杯售價為170元(含)以下之飲料品項,但兌換內容不包含加價升級與額外添加濃縮咖啡、佐料、糖漿、燕麥奶等客製化收費項目,且兌換之飲料品項亦不包含酒精飲料、罐裝飲料、瓶裝水及果汁。若點購超過170元以上飲料品項或加價升級、額外添加客製化收費項目等,於兌換時僅能以現金支付差額。
(2) 本券兌換時,折扣、優惠、兌換星禮程回饋與優惠及各行銷活動等恕不合併使用,兌換品項依各門市現貨為準。
(3) 本券僅限兌換一次,一經使用後本券需回收,恕無法更改或取消,亦無法退還。
(4) 本券無使用期限,恕不得更換現金或其他商品,禁止轉售。
(5) 本券發生汙損塗改、毀損或變形,影印及未有相關反仿冒辨識者無效,若有上述任一之狀況,恕無法使用、補發、退還。
(6) 本券不適用於外送外賣及預訂服務。
(7) 本券於售出時已開立統一發票,兌換時不開立發票,若以現金支付差額除外。
(8) 本券無法使用門市如網頁所示 https://twtks.bz/starbucks/,其餘門市均可使用。
(9) 本券兌換方式及使用規範詳以星巴克官網說明為準。
14. 活動贈品—GRANVIA三小時包車券使用說明:
(1) 本券專車接送服務由和雲行動服務提供,限頭份竹南以北使用,包車時數為3小時且限行駛120公里,夜間加成、超駛、跨區調度等費用將另行收費,效期至2021/06/30,逾期不得使用。
(2) 收費說明:
- 本券僅含一般包車費用(過路費、營業稅),不含行程導覽。門票、停車費等將實報實銷。
- 時數依實際行程計算,超出基本時數將收超時費用500元/小時,超過時間15分鐘以半小時計,超過45分鐘以1小時計。
(3) 預約說明:
- 請於使用前5日預約用車,並告知券號。使用時請攜帶本券並交付司機,服務採認券不認人方式。
- 如欲取消/異動接送服務請於出車前4小時告知。4小時內取消須收取全額費用,4小時內異動須收取400元手續費。
(4) 其他相關規範:
- 農曆春節期間(即2021年02月10日至2021年02月16日)不適用本券,本券亦不得與其他優惠專案合併使用。
- 本券若遺失、損毀、被竊,恕不掛失及補發,惟若損毀但可辨識重要內容時,仍可使用。
- 持券接送時不再開立統一發票,使用時若另支付其他費用,將另開立統一發票。
(5) 其他接送服務之相關權利、義務、費率及詳細使用規範等,以和運租車/和雲行動服務官網公告為準。
《個人資料告知事項》
參加者同意主辦單位,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得為參加者基於行銷、消費者、客戶管理與服務、廣告或商業行為管理、調查、統計與研究分析之目的,於台澎金馬地區及網際網路可達區域蒐集、處理及利用參加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姓名、身分證字號、住址、手機號碼、電子郵件信箱、Facebook帳號等),主辦單位將以Facebook訊息、電話、電子郵件等參加者留存之聯絡方式,使參加者知悉權益事項,並將個人資料提供配合之廠商進行贈獎相關事宜。參加者有權隨時請求主辦單位查閱、給予複本、或補正本人的個人資料,亦得隨時洽主辦單位表示拒絕主辦單位繼續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本人的個人資料;參加者同意由主辦單位持續蒐集、處理、利用參加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截至參加者主動請求主辦單位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該個人資料之日或相對人執行業務所必需之保存期間止,主辦單位始終止其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參加者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惟若參加者不提供時,參加者瞭解將無法參與本活動及抽獎。